一、指标要求:
1、市郊的自来水普及率≥60%,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收集整理资料;
2、饮用水源水质≥95%,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收集整理资料,监测14项指标,隔月监测,所监测的水源地取水量之和应占城市取水总量的80%以上。
3、自来水管网末梢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98%,自来水公司负责收集整理资料,末梢水主要进行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及余氯四项指标测定,所设监测点不少于8个,监测额率每月一次;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由排水工程管理处收集整理资料,一级处理按实际处理量的80%计算,二级处理出水水质不达标或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部分按一级处理折算。最佳实用技术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必须提供装置型号和进出水水质定期监测报告,出水不满足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要求的,按一级处理折算;
5、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知晓率≥80%,各单位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并整理资料。
6、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
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7、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
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8、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利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9、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螂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二、其它要求:
(一)单位卫生管理:
1、组织管理:
(1)要有领导分管,县(团)级或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要有机构和专职办事人员,其它单位了要有兼职人员做具体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卫生责任落实。
(2)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3)尊重所在区、街(居)委会的领导,按照其统一要求,做好本单位和社会性工作。
2、环境卫生要求: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分片包干、无卫生死角。院内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烟头纸屑瓜果皮壳,道路平坦无积水,阴沟无积泥,留沙井定期清掏,流水通畅。
(2)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池等卫生设施齐备并保持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有二次供水设施的要按要求管理。
(3)房屋、院墙整洁,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无过时标语广告,公告通知等必须张贴在广告栏内或指定位置。
(4)因地制宜搞好环境硬化、绿化和美化,尽可能减少露土,提倡发展庭园小景,提倡立体绿化、绿树花草经常修剪,清除枯枝,公共绿地无纸屑、瓜果皮。
(5)无禁养的家禽家畜。
(6)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
(7)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要有专、兼职人员进行清扫和卫生监督,值勤人员佩带标志,工作认真负责。
3、室内卫生要求:
(1)楼梯过道不得乱停放自行车,不得乱堆放杂物或垃圾桶。
(2)门厅、过道、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整洁,无烟蒂、纸屑、痰迹、果壳、顶棚、高门窗以及吊(壁)灯、电风扇等无积尘,痰盂、纸篓等卫生设施齐全。
(3)室内窗明几净,各种用品清洁,摆放有序,公用茶具要有消毒设施,坚持用后清洗消毒,依周围环境情况设防蚊、蝇设施。
(4)会议室内有禁烟标志,不放置吸烟用具。
4、单位公共厕所卫生要求:
(1)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卫生,无乱刻乱画;
(2)厕所基本无蝇、蛆(不超过两只),定期投药杀蝇,便池无尿碱。
(3)厕所内基本无臭,储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
5、职工食堂卫生要求:
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经体检、
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有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有防灭四害的设施、皿具。
(二)建筑工地卫生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
2、工地要有围护,隔离栏高度不低于1.8米,属墙体的,其对外的墙面要有创城宣传图画标语。
3、必须设置工地厕所,不准随地便溺。
4、工地食堂或就餐处要有垃圾收集设施,远离厕所及垃圾堆放场等污染源。
5、对建筑余土、废料随产随清,运送建筑垃圾的汽车不能满载超载,防止沿途撒落。
6、工地内道路畅通,无积水,场地材料堆码整齐,工棚室内整洁,场地干净,通见采光良好。办公室、会议室应有清扫制度,工地茶水桶必须有盖加锁。
7、定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
8、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各项除害措施。
(三)自来水水厂卫生管理:
1、水源保护卫生:
(1)以地面水为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100米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2)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放置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或堆栈,设立装卸、粪便及有毒物品的码头。
(3)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利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有持久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土层的活动。
2、水质检验:
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车间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除水源水隔月检验外,其余每月检验一次,要求检验、分析、资料完整,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备案。
3、制水人员卫生管理:
水厂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包括水质检验人员。从事消毒、过滤人员、泵房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4、各重点车间(部位)的防、灭四害设施齐全。
(四)排水工程管理处:
1、积极主动解决市区内污水堵冒问题。
2、清疏所有所管辖的下水道,并全部加井盖,达到防鼠的目的。
3、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下水道中的老鼠、蟑螂等。(重点是七星路)
4、按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社区的进度要求,进行市区“五防”设施的安装。
(五)市政工程管理处:
街道路面平整,无建筑垃圾、无污水坑,施工占道规范整齐,道路开挖维修各类护栏、标志齐全,余土清运不过夜。
(六)路灯管理处:
积极开展灯光亮化工程;保持灯杆、灯罩的清洁卫生和完好,损坏的及时更换;电线不暴露,确需暴露安装的要整齐,美观安全。
(七)公交总公司:
1、公交车上要有禁止吸烟的标志。
2、对公交车车厢内外实行动态保洁。
3、分别在公交车(1、2、3、11、14、16、17、18、23路)和沿线站点张贴“创卫”宣传画(标语)。
(八)局机关:指导各城区小街小巷和“五防”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