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公用管理局燃管处了解到,从7月中旬开始,我市液化石油气价格开始持续上涨,目前,全市液化气零售价每瓶已达到78元,接近去年自治区物价局制定的实行价格干预的气价。
据了解,去年10月20日,我市液化石油气每瓶零售价格为78至81元,当时自治区物价局发出《关于对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要控制在2004年10月20日的水平上。今后若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继续上涨,确需突破10月20日的控制价格水平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提高,未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提高。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提价申报,在认真审核进货成本(进货地价格加进货地至经营地气库的运杂费)的基础上,按进销差率不超过10%的幅度予以审批价格。
另据了解,7月12日前,我市液化气每瓶为72元,之后涨到75元,8月18日涨到78元,一个多月内跳了三跳。这主要是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台风影响运输和国内炼油厂受原油价格上涨限量生产所造成。
摘自8月24日《桂林
晚报》 作者:记者田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