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办事程序
一、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经营者提供以下文件
(1)书面申请
(2)经营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3)资信证明
(4)经营管理制度
(5)有关经营场所的文件和资料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接上述文件在2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开辟或调整公共交通线路、站点、移动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时,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