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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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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办事程序

 

   

    一、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经营者提供以下文件

    (1)书面申请

    (2)经营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3)资信证明

    (4)经营管理制度

    (5)有关经营场所的文件和资料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接上述文件在2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开辟或调整公共交通线路、站点、移动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时,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