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长车辆在
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流程
1、对象: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单位或个人。
2、流程: (1)申请书; (2)拟通行车辆数据(包括车辆型号、总荷载、轮距、车长等); (3)行使路线和时间; (4)安全保护措施; (5)相关部门批件(公安交通部门)。
3、市政局审批同意后,申请单位到交警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办理时限:从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