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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科
1、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的市政工程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排水、路灯、
停车场、洗车场、广场等)的养护、管理业务;
2、负责办理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开挖占用城市主次干道、排水管网配套入网、路灯设计安装等
申请事项的审批手续,并负责有关监督工作;
3、负责办理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长、超高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手续;
4、负责办理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手续;
5、参与市政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评审、工程竣工验收及接管工作;
6、参与制订我局直接养护的市政设施养护、改造计划;
7、负责处理群众对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的投诉,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快速处理,并做好服务工作;
8、负责处理城市内涝事宜,组织协调解决内涝问题;
9、参与制定市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路灯、停车场、广场等市政专业规划;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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